机构简介

    兰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立于1987年4月,是市志编纂的领导机构。主要任务是:研究决定兰州市志编纂的指导思想、编纂原则,审查批准兰州市志和兰州年鉴编纂方案,处理编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和批准兰州市志的出版;编委会设主任、副主任,主任由市长兼任。具体工作由兰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兰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地方志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县处级事业单位,下设秘书处、编纂处、指导处、年鉴编辑处,编制18人。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要求,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兰州市志》和《兰州年鉴》编纂方案;督促、检查、指导县区和市级各部门的志书编纂和年鉴编辑工作;搜集整理保存综合性市情史志资料,组织开展市情和史志理论研究,为社会全方位提供资料信息咨询和服务。
    市地方志办公室办公地点: 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49号(市政府统办四号楼5楼),邮编730000。
    秘书处:4635684
    编纂处:4633097
    年鉴处:4634740
    指导处:463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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