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亶望

发布日期:2018-10-17信息来源:兰州市志第四十六卷《人物志》字号:[ ]


    王亶望(? 一 1781年),山西临汾人。父亲王师,曾任江苏巡抚,颇有 政绩。亶望由举人捐资获知县职务,派往甘肃,先后任山丹、皋兰县令。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任甘肃布政使。先是依旧例,百姓交纳豆麦 后,给予国子监生的资格,可以应试人官,称为“监粮”。但是不久由于弊 端不少,即令停捐。亶望到任后,向陕甘总督勒尔谨申请,以内地粮仓储备不足为由,上疏请求甘肃各州县恢复捐监。勒尔谨即上奏称:甘省年年 旱灾,本省仓储不足,“动帑采买,不无辗转之烦”,奏请“仍复捐监旧例。” 经户部议覆后,准予再次开捐。不久,亶望又向勒尔谨请求,改捐粮为捐 银。亶望还虚报旱灾,假说要用粮救灾,将捐银中饱私囊,自总督以下官 员都有份,其中亶望得银最多。改为捐银的建议才推行半年,亶望便上疏 报告捐监人数达19000名,得到豆麦82万石。如此巨大的捐监成效,引 起高宗的怀疑,曾向陕甘总督勒尔谨提出“四不可解”的责问:甘省向来 贫瘠,何来这么多人捐监?哪有那么多粮食?捐了这么多粮食,如何存放 使用?当时勒尔谨奏复,甘省的捐监者,大多是外省的商民,甘省为边疆 交通要道,是以外省商民经甘省捐监;此外,历来旱灾连连,均需粮食,监 粮正可用于赈灾。其后虽有钦差实地盘查,并无破绽高宗当时的疑问也 不了了之。便指示说:“你们既然担任总督、布政使等职务,还是以尽力妥 善为好。”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甘肃捐监到了疯狂的地步,纳捐监生达到 63000名,折粮2500000石。而当年上报灾歉,动用粮食达到1700000石。 据《贪档》2,页1221记载:乾隆四十年、四十一年,皋兰县纳捐人数4800 人、8000人,应折粮192000石、320000石,冒赈粮数150500石、234800 石,冒赈银数17200两。收捐如此之多,但开销用度更是多如牛毛。有驿 道流差费用、所有院司道府各衙门铺垫、每年进贡总督勒尔谨两三千两 不等、各上司有离任的送盘缠三五百两不等,王亶望衙门的勒索更是不 可胜数,每年都要在两万两以上。此外王亶望署内三亲四戚七朋八友冒 捐不少,都在皋兰县开销,有一万两银子以上,白捐监不给钱。各级上级 官员,从朝廷官员到他省官吏,还以各种名目“借”去银两,动辄以千万 计,只借不还。
亶望在甘肃声名狼藉,通省皆知。据后任王廷赞揭发,“彼时众人有 说他‘一千见面、两千便饭、三千射箭’之语。”亶望任藩司时,各州县专门 派人守候省城探听其信息,名曰“坐省长随”。下属行贿金银,用酒坛子装 好,以泥封口,堂而皇之地抬进亶望的官署。州县竞相送亶望金钱,因“王 亶望在藩司任内,各属给发实收多少,由其专主;报灾轻重,由其议定;厚 薄因人而施,自有交通染指情事”。四十二年(1777年),升迁浙江巡抚时, 带走的家产以数百头骡子驮载,招摇过市,满载而去。四十五年(1780年) 为母治丧后,自请留海塘效力。 
    四十六年(1781年)三月,甘肃循化地区因教派纷争,爆发了苏四十 三起事。因陕甘总督勒尔谨、甘肃布政使王廷赞处置失误,苏四十三进围 兰州,朝廷震恐。命阿桂及总督李侍尧将实情上报朝廷。阿桂、李侍尧上 疏揭发亶望等令将监粮改为纳银以及虚报救灾粮食而私吞等各种情况, 高宗甚是愤怒,派遣侍郎杨魁到浙江会同巡抚陈辉祖召亶望严审,没收 其家产,得金银超过一百万两。甘肃“监粮冒赈”案发时,高宗正在避暑山 庄,得到这个消息后,急忙下谕旨逮捕王亶望、勒尔谨、王廷赞等人,将他 们交由诸王大臣会审。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王亶望不得不承认,是他首 先提议将纳粮改为纳银,并令兰州知府蒋全迪示意全省各州、县谎报旱 灾,再强迫各道、府、厅、县向上级申报转销。同时还承认,在甘肃布政使 任上,仅在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纳捐人数即达六万三千余名,动用赈 恤粮食一百七十万石以上。承认在此期间,生活奢侈腐化,如平日吃驴肉 时只吃从活驴身上一脔一脔地现吃现割的;吃豆腐也用肥鸭子汤煮煎, 贪婪成性,并让皋兰知县为其出面支应,接受各府、厅、州、县官员馈贿金 钱、礼物,估计总数在一千万两以上。最后连他自己都认为他应该“凌迟 处死”。定案之后,高宗命令斩亶望,赐勒尔谨自尽,王廷赞定为绞刑,并 命令立即至兰州斩蒋全迪。高宗随即命令对相关人等严加调査。阿桂受 命査处各州县官员,凡冒领救灾款两万两以上者全部处死,结果由王亶 望案竟牵出连环窝案,同案因贪污被斩者达22人之多,其余贬官、撤职 者更是为数众多。高宗痛心地说:“这二十二人的死,都是因王亶望引诱 而使他们被绳之以法的,这与王亶望杀死他们有什么不同呢? ”于是命令 撤王亶望儿子王裘等人的官职,发配伊犁;把王亶望其他年幼的儿子逮 捕起来关在刑部监狱,到12岁时,依次发配,逃跑者一律斩首。陕甘总督 李侍尧后又査处行贿各官吏,又杀掉闵鵷元等11人,处罚董熙等6人。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在甘肃发生的这起地方官员以赈灾之名,共 谋作弊、肆意侵贪的大案,牵涉总督、布政使及以下道、州、府、县官员113 人,追缴赃银281万余两,波及直隶、盛京、江苏、浙江、云南等几个省,震 动全国。时称“甘肃冒赈案”。高宗惊呼,此案“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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